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4-09-08 23:59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9-25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25 09:00

 

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宁德市蕉城区乡投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9020902100299002蕉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修缮(一期)设计项目(二次)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蕉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修缮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区乡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及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煜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蕉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修缮(一期)设计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建设内容包括城隍庙历史文化街区和鹏程历史文化街区两部分,建设内容包括:1、城隍庙历史文化街区:修缮保护景区历史街巷长度1340 米,空间节点改造6处,旅游服务接待点面积300平方米,景区必要环境整治面积115310平方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及宁德传统技艺陈列馆修缮面积25257.5 平方米,配套设施:管网工程长度6700m,微型消防岗亭3个,公厕3座,改造停车位201个,广告位5个;2、鹏程历史文化街区:修缮保护景区历史街巷长度729米,空间节点改造8处,旅游服务接待点面积631.14平方米,景区必要环境整治面积109870平方米,修缮面积19176.50 平方米,配套设施:管网工程长度3645m,微型消防岗亭1个,公厕1座,改造停车位200个,广告位5个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7341.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2946.72万元,其中城隍庙历史文化街区施工图设计部分造价约3827.4万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1)历史文化街区规划与优化调整及对周边影响的评估(如有);(2)对城隍庙历史文化街区和鹏程历史文化街区的文物保护方案编制、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及概算;(3)城隍庙历史文化街区的施工图设计(内容为:①景区必要环境整治面积115310平方米,②修缮保护景区历史街巷长度1340米,③配套设施:管网工程长度6700m,微型消防岗亭3个,公厕3座)、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6.2.内容:(1)历史文化街区规划与优化调整及对周边影响的评估(如有),(2)对城隍庙历史文化街区和鹏程历史文化街区的文物保护方案编制、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三维动漫(若有),城隍庙历史文化街区的施工图设计(内容为:①景区必要环境整治面积115310平方米,②修缮保护景区历史街巷长度1340米,③配套设施:管网工程长度6700m,微型消防岗亭3个,公厕3座)、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物修缮、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历史文化街区管网改造、环境整治及各项深化设计等相关内容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1)或(2):(1)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0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联合体投标人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4年9月25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开标地点详细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22946.72万元,其中城隍庙历史文化街区施工图设计部分造价约3827.4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84.571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http://www.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乡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6号金南门23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30008  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煜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601608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30186  传真:/

联系人:黄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43257813254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32578132549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