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限期退还原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遗留投标保证金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经我局多次催促,部分投标单位仍未前来办理原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遗留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经研究,我局决定对未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再次进行公告清退,请未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的有关单位(详见附件1),于2020年6月3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前来办理的,我局将无法退回的投标保证金上缴国库,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附件1:未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的有关单位;
附件2: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材料。
联系人:陈雪苹、尤雯雯
联系电话:0593-2977355、2977789。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8日
附件1:
未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的有关单位
1 |
福建省南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 |
福建省南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 |
福建蓝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 |
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 |
福安市瑞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6 |
福建点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7 |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 |
8 |
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 |
9 |
福建省地质工程研究院 |
10 |
福建众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 |
南平路兴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12 |
广东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13 |
福建红昌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
14 |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5 |
浙江西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16 |
福建省华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7 |
韶关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18 |
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9 |
福建工大建筑设计院 |
20 |
厦门华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21 |
福建省东海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22 |
福建省泉州市水电工程勘察院 |
23 |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24 |
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 |
附件2:
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材料
1、 企业开具的收款收据(抬头: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公章);
2、 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3、 原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退回保证金申请书(中标单位须加盖业主公章,前往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找龚衍春签字确认,并留下经办人的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