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受古田县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GTCQ2024051

2、竞租标的:

项目编号

标的物

面积()

租金   挂牌价(/)

租赁

交易

保证金()

履约 保证金 ()

原租赁合同

到期日

标的    移交

期限

GTCQ2024051

古田食用菌众创园B栋第3层第3-4车间、E栋第1层西侧办公用房

1972.4(其中办公用房面积400平方米)

 

246658.8

3

 

121000

年租金的20%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

 

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3、租赁价格:

1B33-4车间年租金203458.8,其中:33车间135104.41125.87㎡×10元×12个月),卫生间、楼梯、电梯间公摊43736.4364.47㎡×10元×12个月),一层月台、门厅公摊2461882.06㎡×25元×12个月);具体面积以厂房租赁合同面积为准

2E栋第1层西侧办公用房年租金43200元(400㎡×9元×12个月)具体面积以厂房租赁合同面积为准。

4、租金支付方式:成交人(承租方)在每季度末即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的最后5天,以转账形式将下一季度租金交付给工投公司(出租方),工投公司(出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逾期未交,视同违约,每日按年租金的1.5收取违约金,直至租金缴清为止。超过30天后,工投公司(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并要求成交人(承租方)限期搬离。

5、主要经营的行业及用途:

1)古田食用菌众创园(原凤都标准化厂房)B栋第33-4车间。做为食品工业产经营活动,该标的厂房仅限用于工业仓储和工业生产,其中工业仓储面积不得超过该标的厂房总面积的50%

2)古田食用菌众创园(原凤都标准化厂房)E栋第1层西侧办公用房,作为办公用房使用。

6、租赁期限:安排33个月为第一个周期,成交人(承租方)从签订厂房租赁协议并实现房屋交付开始计算入驻时间,前3个月为设备安装建设期,免租金,3年为生产考核期。

7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成交人(承租方)应按照有关收费标准和按计量表计算金额,足额缴纳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厂房按0.8//平方米交纳,办公、宿舍楼按1//平方米交纳,物业管理费由古田县双冠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园区物业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在自来水供应水费中并入收取,每吨自来水收取排污费1元。

8、园区管理:成交人(承租方)不得擅自搭盖、占用园区公共区域,对公共区域造成损坏,应付相关责任,并及时赔偿、修复。

9、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帐号:9060610010010000042390

     以银行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汇款人(竞租人)全称必须是与古田县商务局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全称一致,否则竞价无效;且汇款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一)必须是已与古田县商务局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且已向古田县商务局缴纳《项目投资协议书》履约保证金的企业。

(二)必须符合古田食用菌众创园所在园区的产业定位;采用的设备、工艺技术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和环保、安全要求,且不得使用淘汰、限制的设备和工艺。成交人(承租方)项目在开工前应完成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在建设期间的环评、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并在住建部门完成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必须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投产前必须依法办理项目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同时确保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其污染排放应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和园区污水纳管要求,并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必须依法在古田县境内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四)竞租人在竞得厂房租赁权后的1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承租方)必须与工投公司(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且必须在协议签订前交纳所竟得厂房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主动放弃竞得权。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成交人(承租方)若无违约、租赁物、改造装修固定物无损坏,在搬离园区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五)成交人(承租方)应在取得厂房租赁使用权后的3个月内完成厂房的装修以及机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投入生产。古田食用菌众创园B3层第3-4车间,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000万元,且入驻3个月后的每一个生产年度(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实现产值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时,在生产考核期每个考核年度的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合计完成都必须达到,每千平米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租赁面积不足一千平米的按比例折算),若有一年未完成,必须以租金方式补足。否则,工投公司(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房屋租赁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成交人(承租方)限期搬离。

(六)对成交人(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投公司(出租方)及相关机构有权追究成交人(承租方)违约责任,包括: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有权收回部分项目用房,有权单方面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强制性措施。

1.擅自改变房屋租赁协议所规定的房屋用途;

2.未经工投公司(出租方)许可擅自将用房出租、转借他人;

3.由于成交人(承租方)自身原因,无法继续生产,停工停业达90天;

4.在取得房屋租赁使用权的90天内未动工装修、设备安装;

5.在取得房屋租赁使用权的180天后未投入生产;

6. 未按本协议规定要求实现经济贡献以及缴纳厂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

7. 二次装修的厂房未按相关规定办理质量安全验收及消防审验手续的。

8.未按照出租方要求开展整改的。

三、古田食用菌众创园招租政策

(一)员工宿舍和办公用房原则上按厂房面积10.1(员工宿舍0.05、办公用房0.05)的比例配套租赁给成交人(承租方)使用,办公和员工宿舍用房9//平方米按照成交人(承租方)企业实际需求,双方再行签订员工宿舍和办公用房租赁协议;配电房、消防间等公用设施使用的建筑面积不计入成交人(承租方)的承租面积;同时成交人(承租方)享有每承租两千平米厂房拥有1个无偿使用专属停车位的权利。

(二)租赁期满后依据物价水平变化租金作适当调整。

(三)成交人(承租方)企业因自身的经营无法继续,主动申请退出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工投公司(出租方)同意企业退出之日起给予申请企业1个月免租金搬离期。成交人(承租方)不按时搬离,每逾期一日按原年租金的1.5‰ 向工投公司(出租方)交纳违约金;若未能在规定时间清空或搬离,工投公司(出租方)有权按废弃物处置。

四、交易方式:网上竞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承租人。

  意向竞价方自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网站:(http://ggzyjy.xgw.ningde.gov.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以及竞价操作流程。具体竞价规则详见《网络竞价须知》。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详见《操作手册》。

五、公告时间:2024816日—2024829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4829日下午17时整。看样时间:2024816日—2024829日。联系人:曹先生,电话15605052570;(承租意向者自行联系至标的地看样,注:意向承租人参加竞价,即视为已看样。)

    七、网络竞价时间:

古田食用菌众创园B栋第3层第3-4车间、E栋第1层西侧办公用房自由报价时间:2024816日—2024830日上午9:00整;限时报价时间:2024830日上午09:00起,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

八、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6已与古田县商务局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和缴纳《项目投资协议书》履约保证金票据复印件(交验原件)。

    意向竞价人按以上规定提交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九、澄清、修改疑议文件时限:

    意向竞价人对《公开竞价文件》需要澄清疑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确需修改或补充的,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 202482917:00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调整内容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xgw.ningde.gov.cn/进行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内容视为《公开竞价文件》的一部分,本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十、联系人: 卢先生  

 咨询电话:0593-3999098

 地点: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易中心综合股)                           

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816

附件:

GTCQ2024051古田食用菌众创园B栋第3层第3-4车间、E栋第1层西侧办公用房竞价文件.doc 产权报名操作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