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2-11-09 23:59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11-16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2-11-16 09:0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德路延伸段(104 国道至振兴路)道路工程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同德路延伸段(104 国道至振兴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侨经发审[2022]4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

1.1.               工程建设规模:同德路延伸段(104 国道至振兴路)道路工程位于东侨工业集中区,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 104 国道,东至振兴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长约 174米 ,道路红线宽度24米,设计采用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

1.1.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同德路延伸段(104 国道至振兴路)道路工程位于东侨工业集中区,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 104 国道,东至振兴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长约 174米 ,道路红线宽度24米,设计采用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中市政公用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1.1.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434213(含暂列金565000元;项目暂估价/元)【注: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仅作为暂定价格,最终招标控制价以宁德市东侨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金额为准。】元;

1.1.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1.1.               标段划分(如果有):/

1.1.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1.1.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1.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1.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1.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1.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1.    其他资格要求:3.7.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

1.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3日 08:30:002022年11月15日 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1.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1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陈普路8号东侨管委会1605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982259,传真:/

联系人:邱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鹤峰中路62号鑫海大厦二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933773,传真:/

联系人: 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8层

联系电话:0593-28121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0593-282815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