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3-05-09 17:3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5-26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5-26 09: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Sat Aug 12 09:49:45 CST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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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 已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福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福安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建设运营福安市下白石镇、赛岐镇、溪尾镇、甘棠镇、罗江街道、溪柄镇、松罗乡、溪潭镇、穆阳片区(穆阳镇、穆云畲族乡、康厝畲族乡)、潭头镇、社口镇、晓阳镇、上白石镇、范坑乡的管网和泵站。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福安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一体化的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福安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泵站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泵站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④运营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污水处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和新建的污水泵站、管网巡查及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清淤、运维等),招标人有权调整本项目实际运营内容,不视为招标人违约,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招标人作任何补偿。⑤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监控工程由中标人负责接入由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系统中并承担相关费用。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凡有建设运营意向并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3.2.2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3.2.3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3.2.4评审委员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还在管理期限内),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还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3.2.1~3.2.4条款要求)。 3.2.5 投标人须提供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含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审计报告(含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投标申请人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注: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审计(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审计(财务)报告。 (3)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6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法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7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2.8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2.9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2.10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名(含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220.161.207.254/)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220.161.207.254/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0.161.207.254/)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宁德市福安市东凤社区新华中路2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6618265,传真:/

    联系人: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28059639,传真:/

    联系人:江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220.161.207.254/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联系电话:0593-21303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