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3-11-12 17:3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1-29 08:3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11-29 08:30 |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福安市湾坞西片区一期垦区防洪排涝工程Ⅱ分洪区1#路边沟、1#排洪渠矿卡段项目 福安市湾坞西片区一期垦区防洪排涝工程Ⅱ分洪区1#路边沟、1#排洪渠矿卡段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湾坞西片区一期垦区防洪排涝工程Ⅱ分洪区1#路边沟、1#排洪渠矿卡段项目已由福安市水利局以关于福安市湾坞西片区一期垦区防洪排涝工程Ⅱ分洪区1#路边沟、1#排洪渠矿卡段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安水审批[202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三拓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安市湾坞西片区一期垦区防洪排涝工程Ⅱ分洪区1#路边沟、1#排洪渠矿卡段项目福安市湾坞西片区一期垦区防洪排涝工程Ⅱ分洪区1#路边沟、1#排洪渠矿卡段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湾坞镇;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4026749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200000元(含暂列金120000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经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防洪排涝或河道治理水利工程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08至2023年11月29日08(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9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8:3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余先生,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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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小刘,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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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
网 址: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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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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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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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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