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5-12-14 12: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12-31 08:3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12-3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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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福高铁福安市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国铁集团 浙江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福安市交通运输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宁德市福安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 据设计单位现场调查统计,温福高铁福安市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共计939处,其中35kV以上等级的电力线路迁改7处,其他为10kv以下的电力、弱电、各类管网等,最后迁改处数以有关各方现场核查为准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安市境内影响高速铁路建设及运营要求的“三电”及管线迁改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包括:电力、通信、给排水、燃油气等管线和设施的迁改、防护工程;以及上述迁改工程所引起的相关手续和费用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如下有效资质: 3.2.1 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2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以下(1)、(2)、(3)项的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4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 3.5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前5年内)应具有以下业绩(含已完成的和正在实施的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独立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铁路“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1)以上业绩均包含已完成的和正在实施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的原件扫描件;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所提供材料无法体现业绩特征指标或时间信息的,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 (3)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仅认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的业绩; (4)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类似业绩要求。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应当由承担设计工作任务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各方权利义务,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3.8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应当由承担设计工作任务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各方权利义务,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220.161.207.254: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08时3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因系统固化原因,招标公告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福安市富春路132号,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szzxfzfgs@126.com

    电话: 0593-6385112,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szzxfzfgs@126.com

    电话:0591-28059631,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林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政府大院4层

    联系电话:0593-638254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25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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