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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9240902100293002)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及之前所发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1、问题:新建污水管管径为多少米?为何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

答:新建污水管最大管径小于DN10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

2、问题:招标文件第5页2.3、第68页2.1.1(10“安全文明”,按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应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修改。

答: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3条招标范围和内容“安全文明”修改为“安全生产管理”,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作相应修改

3、问题:招标文件第5页2.3、第12页项号23(2)、第68页2.1.1(1)(2)、第81页9.2.12包含“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理由:按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施工监理阶段不含“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建议:删除“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或建议修改为“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此外,第77页5.3“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审核且监理档案备案手续齐全后付至结算监理费的97%,余3%在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付清”,建议修改为“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审核且监理档案备案手续齐全后付至结算监理费的100%”。

答:本项目包含保修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监理费进度支付按招标文件约定不变。

4、问题:本项目要求配备6人,太多了。 理由: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市政工程1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配备5人即可。 建议:安全员可由项目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根据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市政工程1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配备5人为最低标准;本项目配备监理人员不变。

5、问题:招标文件第18页项号48“15、...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一旦发现在宁德行政区域外有在建项目或在宁德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不含2个)在建项目,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是指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德区域内只能担任1个还是2个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请确认。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号48第15点中“在宁德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不含2个)在建项目”是指在宁德行政区域内有3个及3个以上在建项目。

6、问题:招标文件第22页1.4.3“(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自2018.8.1起,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建议按第18页项号48中14执行。   

答:行贿犯罪档案也可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7、问题:招标文件第77页4.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而招标文件第75页5.3“预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不合理。 理由: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 建议:强烈要求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本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价的10%。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预付款支付比例相应扣减进度款。即各期预付款扣回金额=各期监理报酬×预付款支付比例。预付款应从首期监理报酬(除非首期监理报酬全部为单独申报的预付款)开始扣回,但预付款的全部金额,应在累计监理报酬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时扣完。

9、问题:招标文件第77页6.2.2、6.2.3建议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的合同专用条款修改为“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同时增加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问题:招标文件第80页9.1.8“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关专业的监理人员,不另行增加费用”,建议增加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本项目监理费为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该项目所有监理任务的费用;在满足招标文件人员配备要求的基础上,监理单位应为完成约定的监理任务按实际需要增配监理人员

11、问题:请确认投标时仪器设备填报是否按第52页3.3.2(4)其他因素分项评分标准表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满分10分)的评分标准来填写?

答:按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备配

12、问题:本项目按子项目分别支付进度款,并按子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工程款,请问子项目的工程造价分别为多少?

答:按各个子项目的工程施工造价

13、问题:招标文件第69页2.3.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单位需另指派不少于6名常驻工地监理人员...”,有误吧? 理由:招标文件第11页项号1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只配备5人。 建议:修改为“...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单位需另指派不少于5名常驻工地监理人员...”。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2.3条中“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单位需另指派不少于6名常驻工地监理人员,……并需得到委托人认可。”修改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单位需另指派不少于5名常驻工地监理人员,……并需得到委托人认可。”

 

 

                                             招标人: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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