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2024-09-26 09:00 质疑截止时间 2024-09-09 17: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9-26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26 09:00

霞浦松港街道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宁社区、泰平社区、东关社区、东景社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霞浦松港街道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宁社区、泰平社区、东关社区、东景社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编号:E3509210902100253001)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9月26日9时0分0秒。

2、本项目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2)勘察资质要求为: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内容调整为:补偿,补偿标准:对于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排名第二、第三名的投标人,由招标人给予补偿,其余的投标人不予补偿。具体金额如下:①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将获得人民币300元的补偿金;②得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将获得人民币200元的补偿金;③投标人在领取补偿金时应向招标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投标人所投的设计方案(前三名)及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5、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不予受理。

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

福建省外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6、同一工程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行业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②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除外)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或者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除外)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情形的其他行为。

存在以上任一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当投标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8、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当在开标环节,比对分析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并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分析结果:

①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并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②招标人根据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

③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款“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中,“完成过总投资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修改为“完成过总投资在5500万元及以上的包含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

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款“项目管理类似业绩”中,“完成过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单独发包的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的”修改为“完成过总投资5500万元及以上单独发包的包含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的”。

1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款“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中,“完成过总投资不少于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工程设计业绩的”修改为“完成过总投资不少于5500万元的包含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的”。

1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款“工程监理类似业绩”中,“完成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修改为“完成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等级为一级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

1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款“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中,“每承接过1项总投资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修改为“每承接过1项总投资在5500万元及以上包含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

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霞浦县人民政府松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99

附件:

[E3509210902100253001001]霞浦松港街道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宁社区、泰平社区、东关社区、东景社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ND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