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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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保证金(元) | 投标总报价(元) | 工期 | 联合体牵头方 | 联合体另一方 | 备注 | 1 | 福建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 | 47068917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具备倒送电条件之日的工期为16个月,即计划2024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487日历天)。2025年12月15日前通过并网的相应验收、试验和调试工作。 | 福建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2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 | 49037712 | 487日历天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 3 | 瑞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44907096 | 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具备倒送电条件之日的工期为16个月,即计划2024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487日历天)。2025年12月15日前通过并网的相应验收、试验和调试工作。2)自线路投产运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消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3)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通过72小时试运行之日起至国网公司或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完成回购工作之日止的线路运维工作,运行维护服务要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和国网的规定,运维报告要符合国家电网回购要求。施工期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 瑞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4 | 宁德市昌达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 | 45509638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具备倒送电条件之日的工期为16个月,即计划2024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487日历天)。2025年12月15日前通过并网的相应验收、试验和调试工作 | 宁德市昌达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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