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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曝光栏信息】关于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通报

信息时间:2025-03-07 00:00 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从事霞浦核电基地配套设施-长春渔洋里生活配套项目(一期)、霞浦核电基地配套设施-长春渔洋里生活配套项目(一期)监理(二次)招标代理工作期间,未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向监督机关备案,其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
经研究决定,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纳入信用评价扣分。
各招标代理单位应当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规范自身招标代理行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