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区自然资告字〔202510

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202567号),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J2025-10G

建用地面积

12626平方米

宗地位置

疏港路北侧衢宁铁路西侧

容积率

1.0≤FAR≤1.5

建筑系数

≥40%且≤6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20%

建筑

限高

30(确因工艺需要,局部建筑经论证后可以适度突破要求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二类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0年

起始价

853万元

竞买保证金

171万元

土地现状

净地

加价幅度

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备注

其它规划指标详见“宁自然资函〔2025〕279号”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5日向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5日到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12月2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12月26日1600在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地下空间一并出让,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

2.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与三都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3.该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缴入蕉城区财政。

4.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蕉城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蕉城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受让人在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30%。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七、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名: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4312 7563 4540

八、联系方式: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先生   0593-2879789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缪女士   0593-2077976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先生   0593-2985606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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