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风景区配套房车基地地块国有土地公开租赁拍卖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6〕1号
经福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安政文〔2026〕8号),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租白云山风景区配套房车基地地块(宗地编号:2026-1)的国有土地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详见下表):
|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租赁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限高(米) |
||||||||
|
2026-1 |
穆云咸福村 |
20659.2 |
商业用地 |
0.1~0.2 |
≤40 |
≥25 |
24 |
5 |
125 |
125 |
1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人可于2026年1月15日8:00至2026年2月3日16:00向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拍卖文件、签署相关必要文件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竞买保证金须于2026年2月3日16:00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四、拍卖会定于2026年2月4日上午9:00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举行。
五、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拍卖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注意事项:1.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租赁地块的现状及外部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本标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拍卖。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纳全额成交价款。
七、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78号铁道大厦24层A、B单元
联系电话:18033933569 联系人:林女士
开户单位: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
账 号:1407002529900392189
开户单位: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安市支行
账 号:935005010011820002
开户单位: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安支行
账 号:35050168620700001459
开户单位: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安支行
账 号:405276654978
开户单位: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账 号:9060528010010000343606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