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于 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3日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公开挂牌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J2024-04G

地块位置

洋中工业集中区宁古公路东南侧、高速连接线东侧

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1.0251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923

受让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园投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1.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4个月内竣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蕉城区财政。 2.受让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备注:

 

 

地块编号

J2024-05G

地块位置

洋中工业集中区宁古公路东南侧、高速连接线西侧

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3.1685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2852

受让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园投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1.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4个月内竣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蕉城区财政。 2.受让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备注:

 

二、公示期:20241224  20241228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坪塔路2号
邮政编码:352100
联系电话:0593-2888876
人:江先生
电子邮件: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