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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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村茶厂建设项目已由中共福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安市溪柄镇楼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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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 | |
|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安市溪柄镇楼下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171.64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61.3447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依据施工图设计,新建单层钢结构厂房,包含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及电气、消防等安装工程;建筑占地1277.64㎡,建筑高度9.950m。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预算审核书。 2.4 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 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上公示,请各响应人自行查询。 (2) 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发包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日内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未按要求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 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未到位进场正式施工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4) 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5)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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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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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其它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 根据《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安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安发改规〔2025〕1号)文件要求,采取“摇定结合”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为:要素票决定标法。定标要素包括企业资质、钢结构业绩、项目管理班子。业绩要求:业绩1个,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4月1日起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元的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业绩。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文件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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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04月15日17时22分27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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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5.1 交易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4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福安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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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联系方式 | |
| 项目招标人:福安市溪柄镇楼下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安市溪柄镇楼下村 联系人:郑雪花 联系电话:18059365866 福安市溪柄镇楼下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6年04月08日 |
附件:招标文件.pdf 附件:投标文件组成模板(1).doc 附件:【预算审核】楼下村茶厂建设项目.xlsx 附件:审核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