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福鼎市第一中学示范性高中提升工程已由福鼎市第一中学党委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鼎市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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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校园内 2.2 控制价(估算价):180.16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66.6556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校园文化提升、道路改造及部分楼宇修缮。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 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 取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 中标资格。 (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完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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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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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3.本项目依据《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文件要求,采取“摇定结合”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要素包括: 要素票决定标法,选取依法纳税作为定标要素,投标人上传上年度(2024年度)完税证明,以纳税总额最高的定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定标候选人类依法纳税总额并列第一的,则采取现场随机摇球方式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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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7月04日16时29分08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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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5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福鼎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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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福鼎市第一中学 地址:福鼎市西园路137号 联系人:周华 联系电话:13860330815 福鼎市第一中学 (招标人)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
附件:招标文件.pdf 附件:(预审2025.6.9)福鼎市第一中学示范性高中提升工程.rar 附件:投标文件组成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