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霞浦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A标段施工招标代理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超长期国债和财政配套,行政监督部门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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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霞浦县主城区 2.2 控制价(估算价):18.81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1.29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招标代理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1、护城河沿河管道工程:本次设计新建1条污水主干管沿护城河河岸设置,起于赤岸大道途径空海大道、利埕泵站、止于霞浦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管线长度为2.821km。2、利埕片区(福鼎楼)雨污分流工程:本次设计沿现状道路新建DN300污水管总长度共计 350m,用于沿线居民的生活用水进行收集,通过接驳周边市政道路污水预留管排入空海大道 DN1200现状市政污水主管,并最终进入县第一污水厂进行处理。沿现状道路新建 DN400-DN800雨水管总长度共计303m,雨水接入周边市政雨水主干管。并沿线设置支管用户排出管等部分管道建设,将居民用水收集进入周边市政道路现状排水设施。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时限为5天,需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编制及合规性审查并挂网。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其他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 计价依据:本项目控制价(估算价)和最终发包价格为暂估价,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施工招标中标金额按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重新计取进行结算。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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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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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招标代理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招标投标流程及招标代理相关业务知识;(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累计不少于3年;(三)招标文件编制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四)其他成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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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7月08日18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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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0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人社局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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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六一七路11号城投君悦恒昌2号楼3层 联系人:俞月清 联系电话:0593-8881058 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5年07月03日 |
附件:投标文件组成模板.doc 附件: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