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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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管阳镇茶阳等5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续建)已由福鼎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鼎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水利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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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 | |
|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管阳镇茶阳村、天竹村、钰阳村、元潭村、章边村 共 1 个乡镇 5 个行政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109.31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00.5658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鼎市水利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未涉及耕地开发,未产生新增耕地。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拟建设工期为6个月 2.5 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要求,水利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6 其他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应以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3.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 4.工程竣工结算时扣留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5.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完工验收合格后1年,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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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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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其它要求:1、根据《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鼎发改法规(2024)7号文件要求,采取“摇定结合”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为:要素票决定标法。定标要素包括: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来完工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水利工程),材料要求:应附上合同协议书和验收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不计。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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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10月16日17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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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5.1 交易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6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福鼎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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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联系方式 | |
| 项目招标人:福鼎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201号 联系人:赖辅诚 联系电话:18750381806 福鼎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5年10月11日 |
附件:投标文件组成模板(1).doc 附件: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