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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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照澜溪王孙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福建省水利厅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鼎市福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付,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水利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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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 | |
|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前岐镇照澜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286.02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66.0026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鼎市水利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福鼎市照澜溪王孙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包括:坡耕地治理工程、小型蓄排引水工程、生态水保园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林草措施、封育措施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12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根据《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鼎发改法规〔2024〕7号文件要求,采取“摇定结合”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本项目K值为7%;②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③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并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签订施工合同或进场施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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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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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其它要求:根据《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鼎发改法规〔2024〕7号文件要求,采取“摇定结合”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要素包括:类似工程业绩。需投标人提供:(1)投标人水利建设信用等级(投标人需上传“福建省水利建设信用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网站公示结果,“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2)10年内完成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水利水电施工项目业绩,①近10年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10年内,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的合同文本扫描件、中标公示、提供发布中标公示的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能够证明该项目完成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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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05月21日08时54分32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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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5.1 交易时间:2026年05月21日 15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福鼎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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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联系方式 | |
| 项目招标人:福鼎市福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福泉路48号 联系人:刘经昶 联系电话:18859325689 福鼎市福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6年05月18日 |
附件:招标文件.pdf 附件:投标文件组成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