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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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岐村乡村振兴活动中心工程已由福鼎市人民政府龙安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龙安街道杨岐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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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 | |
| 2.1 建设地点:龙安街道杨岐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171.47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56.2952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10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2.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3建设单位是龙安街道杨岐村民委员会。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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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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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其它要求:本项目依据《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鼎发改法规[2024]7号)文件要求,采取“摇定结合”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案为要素票决定标法,定标要素包括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来完工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业绩(≥100万元),应附上竣工验收相关材料或“四库一平台”竣工查询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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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05月21日16时34分54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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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5.1 交易时间:2026年05月22日 09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福鼎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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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联系方式 | |
| 项目招标人:龙安街道杨岐村民委员会 地址:龙安街道杨岐村 联系人:陈先华 联系电话:13859691651 龙安街道杨岐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6年05月18日 |
附件:招标文件.pdf 附件:杨岐乡村振兴活动中心采购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