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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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竹下农产品初加工辅助设施项目已由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办公室、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市蕉城区众鑫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省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区财政资金及九都镇人民政府和党建联建体负责筹集,行政监督部门为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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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 | |
|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 控制价(估算价):235.56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21.8346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竹下农产品初加工辅助设施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35.5563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21.8346万元,K值为6%。(4)本项目发包价计算过程:(2355563元-暂列金额68609元)*(1-6%)+暂列金额68609元=2218346元。(5)其他未明确事项按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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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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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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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07月09日09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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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5.1 交易时间:2026年07月09日 09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蕉城区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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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联系方式 | |
| 项目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众鑫农业专业合作社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华镜村外洋17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033900521 宁德市蕉城区众鑫农业专业合作社 (招标人) 时间:2026年07月02日 |
附件:招标文件.pdf 附件:投标文件组成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