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后垅村薯类加工及仓储厂房已由霞浦县柏洋乡后垅村民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霞浦县柏洋乡后垅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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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霞浦县柏洋乡后垅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82.70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72.7757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正式的设计施工图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5日内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未按时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且追究其责任。(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本项目控制价826997元,K值为12%,发包价727757元。(4)领取中标通知书3天内完成施工现场踏勘工作。(5)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6)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为中标合同价款的10%。(7)其他未明确事项按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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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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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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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7月27日23时59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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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0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人社局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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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霞浦县柏洋乡后垅村民委员会 地址:霞浦县柏洋乡后垅村 联系人:包秀金 联系电话:13850320056 霞浦县柏洋乡后垅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5年0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