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周宁县十中原职专教学楼改造项目已由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周宁县第十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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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 2.2 控制价(估算价):55.24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50.82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周宁县十中原职专教学楼改造项目,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预算审核书和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合同签订前应以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之一提交。(3)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4)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为中标合同价款的10%。(5)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55.2391万元,K值为8%,发包价:50.8200万元。(6)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1年后退还。(7)其他未明确事项按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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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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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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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7月31日18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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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5年08月01日 10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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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周宁县第十中学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环城路6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59351975 周宁县第十中学 (招标人)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