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省级保障性苗圃斜滩苗圃 2025年建设项目已由寿宁县林业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寿宁县林业局斜滩苗圃,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单位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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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寿宁县 2.2 控制价(估算价):81.27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73.9522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1、设备设施建设 (1)育苗设备 购置小型农用旋耕机 1 台,中型农用旋耕机 1 台。 (2)育苗设施 新建育苗遮荫大棚 4 栋,总面积 3442m2。为经济型联排轻钢结构,配备电动外遮阳、喷淋、供电等。 (3)辅助工程 铺设园艺地布 3500m2。 2、育苗生产资料 购置育苗基质 300m3;容器袋 26 万个;轻基质容器袋 41 万个;种子 200kg;农药、化肥及人工等费用均由建设单位自理不纳入项目概算。 3、苗木培育 完成培育苗木 115 万株,其中:大田苗(含良种)50 万株,一年生乡土、珍贵阔叶树种普通容器苗 25 万株、一年生轻基质容器苗40 万株。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以投标文件组成模板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 (2)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3)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提交履约担保并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且商定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4)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5)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到位进场正式施工,视为承包人违 约,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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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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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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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9月28日10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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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0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寿宁县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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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寿宁县林业局斜滩苗圃 地址:寿宁县斜滩镇楼下杨梅前 联系人:李世昌 联系电话:13860339487 寿宁县林业局斜滩苗圃 (招标人)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