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福鼎市店下镇海田新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已由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鼎市店下镇海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村民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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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店下镇海田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168.42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51.5757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福鼎市店下镇海田新村一期道路硬化面积9812平方米,构造做法新铺筑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 、20cm厚级配碎石、基层压实土基Eo=30MPa;混凝土路牙800*320*150总长2371米。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①本项目K值为10%;②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③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并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签订施工合同或进场施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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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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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本项目要求依据《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文件要采取“摇定结合”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为:要素票决定标法。定标要素包括: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来完工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设计图封面或目录,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验收备案表)。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110万元)的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合格文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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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9月28日12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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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6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福鼎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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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福鼎市店下镇海田村民委员会 地址:店下镇海田村155号 联系人:费汉苗 联系电话:13055591319 福鼎市店下镇海田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