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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磻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中共福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安市溪潭镇磻溪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2025年福安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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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 | |
|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 2.2 控制价(估算价):222.03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08.7075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本项目K值为6%,发包价根据招标控制价222.0293万元下浮6%后计算得:222.0293万元×(1-6%)=208.7075万元。发包价为208.7075 万元。(2)本项目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并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签订施工合同或进场施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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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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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注:①投标人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③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附上职称证、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④本项目要求提交的材料应字迹清晰易辩认,否则审查不合格。(5)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福安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安发改【2025】1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采用“摇定结合”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为: 梯次淘汰定标法。①定标要素包括:近5年(开标之日起往前5年)投标人完成的福建省内单个项目造价200万元及以上市政类施工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竣(交)工验收证明资料,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定标候选人,则采取现场随机摇球方式确定中标人。经现场随机摇号确定的5名定标候选人,若评审后不符合既定定标要素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可在响应采购文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中,重新随机摇取5家定标候选人,按既定评审流程实施评审。(6)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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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03月23日16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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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5.1 交易时间:2026年03月23日 16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厅2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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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联系方式 | |
| 项目招标人:福安市溪潭镇磻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安市溪潭镇磻溪村 联系人:刘小清 联系电话:15392431953 福安市溪潭镇磻溪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6年0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