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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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豪阳溪小流域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宁德市水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周宁县淳江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周宁县水利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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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 | |
| 2.1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纯池镇纯池村、豪阳村等 2.2 控制价(估算价):230.91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17.7125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周宁县水利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项目综合治理措施面积638.82hm², 生态水系治理长度1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禁605.35hm², 坡耕地改造33.47hm², 新 建机耕路1012m, 新建田间道路897m, 新建排水沟2108m, 新建 蓄水池1座,新建沉砂池4座,新建水保生态园1处,新建四旁 绿化1处;新建护岸305.76m, 新建护脚136.65m, 河道清淤 1.0km。主要以工程量和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631-2025)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9005/ )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 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未到位进场正式施工,视为承包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3)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缴交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4)、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交易公告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的,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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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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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职称证和身份证的扫描件,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人员,专业和注册单位均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为准)(3)、投标人有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存在争议等,一律不可以参加投标。注:投标人应上传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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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06月29日23时59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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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5.1 交易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5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周宁县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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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联系方式 | |
| 项目招标人:周宁县淳江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纯池镇纯池村南街9-2号 联系人:林浩 联系电话:18965585789 周宁县淳江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