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屏南县备用水源龙虎岔水库道路水毁建设项目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屏南县备用水源龙虎岔水库道路水毁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屏南县屏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以工代赈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屏南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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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屏城乡坑头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22.78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7.0878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监理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屏南县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有:路基、路面、路线、涵洞、交叉、环境保护及景观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共6个月(同施工工期);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5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相关工程监理服务规范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及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并在领取通知书后14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监理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工程竣工结算时,以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结论书为计费基数,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收费标准75%计取(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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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综合资质·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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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2、人员配备: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资格。②监理员2人,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员证书或交通行业监理员培训考试合格证。③专职安全员1人,持有交通行业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或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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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7月08日08时33分44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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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5年07月08日 09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屏南县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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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屏南县屏城乡人民政府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古厦社区翠屏南路 341 号 联系人:张自畅 联系电话:15160172333 屏南县屏城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